所在地:上海市 主管部门: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成立

2011930日,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成立。

早在199410月,上海财经大学经财政部同意,向国家教委提出建立研究生院的申请,国家教委回函要求上海财经大学做好准备工作。此后,上海财经大学多次向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办提交申请报告。近年来,上海财经大学又多次以各种形式向教育部和学位办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提出建立研究生院的愿望。由于国家对高校研究生院设置政策一直处在讨论过程中且因分歧过大而迟迟未定,上海财经大学的申请均未有结果。

其实,经过上财几代人的长期共同努力,上海财经大学完全符合现行的《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中对研究生院的5个条件,早已具备了成立研究生院的资格。具体来说,在全国财经院校中,上海财经大学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81年国家首批),也是首批设立社会科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之一。1996年,上海财经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创新平台”进入“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学校目前拥有会计学、财政学、经济思想史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金融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拥有4个财政部重点学科、6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并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哲学4个博士后流动站;3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国家学科目录内批准的学位授权点24个;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国家学科目录内批准的学位授权点5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10个。在“厚德博学、经济匡时”校训的鼓舞下,上海财经大学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了数以万计的财经管理和相关专业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上海财经大学正建设成为以国际化、现代化、信息化为发展框架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这些都为上海财经大学成立研究生院夯实了基础。

为了贯彻和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现学校“一流三化”的建设目标,推进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高水平的人力资源支撑,2011930日,经校党委常委会会研究决定,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成立。

全国此前正式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共计56所,但无一所是财经类院校。此次上海财经大学与对外经贸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获准成立研究生院,将改变我国高校研究生院没有财经类院校的现状,从而让财经类院校在国家研究生教育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的成立,是一个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标志。从此,上海财经大学的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