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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 6号)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在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科学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加强能力考查,注重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进一步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修养的考核,提高选拔科学性。

    (二)坚持公开透明、科学、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必须遵循“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学位点)两级管理分工负责制,由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保障组,分别负责复试调剂过程监督和网络技术、水电等保障工作;二级学院成立本学院的复试工作组,组长由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对复试结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锐

        副组长:茅云翔

        成   员:张  侨  徐功娣  黄学彬  方礼刚

                    史英杰  胡劲召  谢镕键  梁淑平

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宏观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情况。

   (二)督查组

       组    长:张  侨

       副组长:史英杰

       成    员:张丹丹 罗美玲 邓小群 赵  晶

负责对复试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调剂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规范性。

   (三)保障组

       组    长:欧训勇  麦  瑜

       成    员:王乙人  李亚男  黄  挥  邢维京

负责远程复试期间学校网络平台的畅通以及视频录制备份等相关工作,复试工作展开前对我校所选用的远程系统网络通信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的调试;保障复试工作期间水电正常供应。

三、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一)在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之上,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接受调剂的分数线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和接受调剂的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由二级学院通知符合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网上公布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所调剂的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招生简章和各专业的复试细则要求。

  (三)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适当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具体比例由各二级学院拟定报学校硏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四)二级学院严格按有关规定、政策,做好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做好审查记录,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考生按照复试的要求提前上传相关的复试材料,凡考生的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参加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二级学院要选拔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人员组成复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人员名单在复试前不得对外公布。同时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六)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复试教师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面试前向外界公布复试教师名单,面试题库等复试相关内容;复试需全程录音录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校选用统一的复试平台,并提前进行培训并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的安全、顺畅、稳定。

四、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复试工作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系统在线测试。

    (一)各二级学院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需求制定本专业的复试实施细则。

   (二)具体要求

            1.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其中必须有1名以上具有相关行业经验或背景的教师;每组须专门指定1名秘书负责复试过程和复试内容的记录工作;1名助理负责复试过程中与考生联络和协调等工作。

          2.面试采取以专业问题为导向的自述兼提问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问题须建立不少于40道试题的题库。

         3.考生在助理引导下,提前进入候考状态,助理协助考生进行连接设备功能调试,同时对考生身份进行识别查证并检查考生入镜画面是否符合“双机位”的面试要求。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面试环节;网络中心技术人员全程监控网络的运行状态,面试现场全程录像并备份。考生进入面试状态后系统开始计时,为保证面试过程的顺利进行,前一位考生结束前助理通知下一位提前考生进入候考状态。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一致。

        5.每个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并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字。复试小组须指定至少两人负责汇总复试成绩,并签字留档。二级学院负责密封复试小组的面试记录和面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后上交学校研究生处保存。

       6.将考生诚信作为专项考核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五、复试时间

    (一)2020年5月12日-13日第一轮复试,具体时间由二级学院确定;2020年5月20号调剂系统开通之后开始,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后续调剂复试工作。

    (二)由二级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具体的复试时间与准备工作;考生在规定时间缺席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调剂复试

   (一)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复试分数线以我校公布的为准。

  (二)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二级学院可通过在复试阶段采用远程提问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检查考生诚信状况。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八、录取工作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不能再进行任何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二级学院根据复试前公布的总成绩计算方式,计算考生复试后总成绩,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上报复试结果。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

  (五)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须按有关程序转入我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全日制考生应及时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非全日制考生不需要调人事档案),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考生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信息公开

     各相关二级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信息(姓名、考生号、初试成绩)、考生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信息(姓名、考生号、复试总分)、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二级学院将复试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处,并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同时附上咨询和申诉的联系方式,且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相关二级学院提出申诉。

十、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査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文件标准,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提供近半年内的在三级甲等医院所做的身体健康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1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ー、其他事项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

   (二)二级学院要建立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渠道,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对相关的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三)所有涉招人员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做好技术兜底保障,复试具体时间确定后,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协助考生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因网络和电话中断而无法进行继续复试的情况时,对考生提供相关中断证明材料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对其进行重新复试。

十二、举报投诉方式

   (1)研究生处

          举报邮箱:qzu2012@163.com

          举报电话:0898-88650027

   (2)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举报邮箱:qzxyjwb515@163.com

         举报电话:0898-88651718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