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博士生招生的实际情况,全面权衡,保证生源质量,对满足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条件的考生组织复试,最终择优录取。
二、复试目的
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确认考生是否具有可培养的潜力和胜任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成立复试考评工作小组
成立复试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总设计师为副组长,小组成员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组成。
成立复试考评工作专家小组,总设计师为组长,小组成员分别由院博士生导师、专业副总师、集团技术专家、人力资源主管领导组成。
四、复试的基本条件
考生要求理论考试总分不低于200分,单科成绩:专业综合≥60分,数学≥60分,英语≥50分。
五、复试考核的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的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灵活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与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B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情况;人文素养;C、事业心、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D、言谈举止礼仪等。
(二)考核形式:综合面试(现场问答包括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人的兴趣爱好等)。
六、复试成绩的评定
复试成绩由复试考评小组每位成员给出综合评定成绩,经人力资源部核定。复试满分为100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七、录取
1、复试成绩与统考成绩按照5:5的比重计入总成绩,根据教育部2018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考评小组否决票达1/3及以上),不予录取。
八、复试时间安排
初步定于2019年5月下旬。
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