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长 治 医 学 院
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确保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严谨、公平有序,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衡量学生创新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关键环节,是选拔我省高等教育“1331工程”建设所需合格硕士生源的基础保障。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讲政治顾大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围绕切实提高选拔质量,做到调剂工作公平公正、复试流程规范有序、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维护研招工作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全面系统推进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计划分配、复试和调剂方案制定、试题命制、资格审查、复试实施、录取、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各环节工作。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符合学科专业条件的专家、导师组成,并配备秘书1人。秘书由招生工作领导组或学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选派,协助安排复试工作有关事宜,负责复试记录工作。
二、健全机制,切实规范复试录取的流程管理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以“为国选材、立德树人”为宗旨,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各方面的考查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结果,制定科学的评判标准和规范的评判规则,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坚持统筹组织,统一管理。强化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形成各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工作合力,为复试录取提供安全平稳的组织保障。建立强有力的监管工作机制,有效堵塞失职失责失察漏洞,从源头遏制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坚持以人为本。实施“阳光工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方案的制定
学校复试方案的制定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强化综合考核,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查,既注重初试成绩,也要注重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科学性、导向性。
(三)复试录取实施过程
加强对复试命题和评卷工作的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集中封闭管理评卷场所,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场地安全;规范面试程序,严格执行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小组成员明确职责,独立评分,确保复试工作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巡查,切实维护复试考场秩序,完善应急管理保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经得起上级部门、考生、媒体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检查和质询。
三、严格把关,确保招生政策执行到位
(一)复试资格的确定
1.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2.在硕士研究生统考中有违纪或作弊记录,在网报时没有主动声明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须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其他要求。
4.根据考生所报专业,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达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行调剂复试。
5.复试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2—1.5的比例参加复试。
6.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原就读高校和相关证书编号进行认真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在专项计划录取。
7.加分照顾的考生,要求对其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8.所有证明材料招生单位审核合格后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审查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
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⑵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3.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⑴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⑵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临床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学习计划等)。
6.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论文、四六级英语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临床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占80分;听说交流(面试),占20分,满分100分。听说交流测试时,复试小组每个成员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秘书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参加复试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复试小组每个成员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秘书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4.复试结果与评语
(1)应记述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是否具有培养潜质。
(2)综合知识能力。
(3)外语听说写能力。
(4)医患沟通能力。
(5)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职业素质。
(6)心理素质、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和品德、医学伦理。
(7)人文素养、举止和礼仪等。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四、优化服务,规范开展招生调剂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调剂工作作风建设,全面做好调剂服务工作,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做到及时发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程序、更新缺额信息、处理考生申请,确保调剂服务工作周到细致。咨询电话(0355-3151153)安排专人答复,耐心解答考生咨询,进一步畅通考生咨询渠道。
调剂具体工作参见《长治医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办法》
五、加强工作要求,确保录取质量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40%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
(二)录取要求
1.复试为差额复试,录取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对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给予加分。有关考生在复试前须出具相关证明并获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可。
六、强化监管,确保复试录取结果公开公正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校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通过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在复试、录取阶段,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二)加强监督检查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与检查监督;重点检查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办法等重要信息是否按规定要求公开,拟录取名单是否及时全面进行公示;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要认真落实复议制度,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对考生提出的合理的投诉和申诉,要及时受理、组织复议,并及时给予考生答复。要严明招生纪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干扰;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长治医学院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