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学〔2018〕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9〕22号)和辽宁省招考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复试录取工作,对考生的能力和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成立11个复试工作组,依托于二级学院负责,组长由教授职称的导师担任,复试组成员由5-7人组成,复试前向考生公布测试标准。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各学科门类、初试成绩分布和拟招收规模,我校实行差额复试,除上线生源不足情况外,差额比例一般为120%。
复试基本分数线
序号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招生 计划 | 备注 |
1 | 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 270 | 5 | |
2 | 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 | 270 | 8 | |
3 |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 310 | 74 | |
4 | 040304 民族传统体育学 | 270 | 6 | |
5 | 0403Z1 体育管理学 | 270 | 14 | |
6 | 0403Z2 体育新闻传播学 | 312 | 8 | |
7 | 0403Z3 运动康复 | 302 | 20 | |
8 | 0403Z4 休闲体育学 | 362 | 5 | |
9 | 0403Z5 体育艺术学 | 335 | 5 | |
10 | 体育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 | 270 | 187全日制;63非全 | |
11 | 新闻与传播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 | 355 | 18全日制;7非全 | |
12 | 大学生士兵计划(非全日制) | 182 | 5 |
三、复试目的及工作原则
(一)复试目的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其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科学选材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利。
4.坚持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兴趣和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体现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考核。
四、复试内容
(一)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类型 | 提交材料 |
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成人高校) | 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或在校证明(附件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大学期间成绩单、运动员等级证、科研能力证明材料 |
往届毕业生 (含暂缓就业生) | 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大学期间成绩单、运动员等级证、科研能力证明材料 |
拟录取为 定向就业 | 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大学期间成绩单、运动员等级证、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附件3) |
沈阳体育学院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科研能力证明材料需装订成册,在封面写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所交材料复印件(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我校复试报到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学信网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素质。考核形式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三)外语复试
外语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真实水平。考试形式为笔试、听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笔试85分、听力15分),成绩以5%计入录取总成绩。
(四)专业复试
1.专业复试满分100分,由专业笔试与专业面试(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各占50%。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笔试的考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以公布科目为主,重点考察对该专业相关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
3.技术类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合专业方向进行;理论类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专业面试。
序号 | 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 | 技能测试 | 专业面试 |
1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体育概论 | 技术类方向 | 学校体育理论与方法 体育测量与评价 运动心理理论与方法 |
2 | 运动人体科学 | 运动生理学 | √ | |
3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体育概论 | √ | |
4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体育概论 | √ | |
5 | 体育管理学 | 管理学 | √ | |
6 | 体育新闻传播学 | 新闻采访与写作 | √ | |
7 | 运动康复学 | 康复评定学 | √ | |
8 | 休闲体育学 | 体育概论 | 技术类方向 | 运动休闲理论与方法 |
9 | 体育艺术学 | 体育概论 | 技术类方向 | |
10 | 体育硕士 体育教学领域 | 学校体育学 | 技术类方向 | 体育教学原理 |
11 | 体育硕士 运动训练领域 | 运动训练学 | 技术类方向 | 运动康复理论与实践 运动心理理论与实践 |
12 | 体育硕士 社会体育指导领域 | 体育概论 | 技术类方向 | 大众体育赛事活动 策划与管理 |
13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新闻采访与写作 | √ |
4.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并向考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按专家平均分计。专业面试内容和标准如下:
专业面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一览表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数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仪表形态 | 政治态度端正、思想表现优秀、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高 | 10 |
工作学习背景 | 大学期间学习经历、成绩、社会实践和工作情况 | 10 |
理解及表达能力 | 能否准确理解问题,表达清楚流畅 | 20 |
理论知识与能力 | 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60 |
总分 | 100 |
(五)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
1.体育学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运动心理学》和《教育学》(体育硕士考生)/《学校体育学》(学术型考生),考试时间共120分钟,单科满分为100分。
2.新闻与传播硕士。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大众传播学》和《新闻学概论》,考试时间共120分钟,单科满分为100分。
3.运动康复专业。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神经康复学》和《肌肉骨骼康复学》,考试时间共120分钟,单科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五、录取
(一)总分换算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得出入学考试总
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换算标准如下:
总分=初试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5】×60% +专业复试成绩(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35%+外语复试成绩(含听力)×5%。
(二)实行分类录取。考生总成绩分别按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同一学习方式内按专业和研究领域分别排序,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三)专项计划单独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录取。
(四)兼顾学科特色和特殊才能。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国际或国内体育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等级证书,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调剂考生可酌情优先进行复试。
(五)破格复试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之内,含5分),破格复试考生的总分排名一般应在专业招生计划数内,其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科目数一般不超过一科,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总分较高或在国际或国内体育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等级证书,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其他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在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时,可破格申请参加非全日制专业复试。
(六)加分条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将进行认真核实,以研招网资料库信息为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到学校参加复试者;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3.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
4.身体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5.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有三名及以上教师认为考生能力素质不适合研究生培养者;
6.专业笔试与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均未达到及格线者;
7.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课程有任意一门成绩在60分以下者;
8.外语成绩与初试成绩差距较大者。
六、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第一批考生复试日程安排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报到,资格审查 | 3月26日 8:00—11:30 | 112教室 |
外语笔试(含听力) | 3月26日13:00—14:30 | 教学楼 |
专业笔试 | 3月26日14:50—16:20 | |
技能测试标准公布会 | 3月26日16:30—17:00 | 教学楼 |
复试考生宣讲会 | 3月26日17:10—17:50 | 112教室 |
体 检 | 3月27日 6:00—8:00 | 门诊部 |
同等学力加试 | 3月27日 9:00—11:00 | 教学楼 |
专业面试/技能测试 | 3月27日14:00— | 教学楼/各场馆 |
(二)第二批考生复试日程安排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报到,资格审查 | 3月30日 8:00—11:30 | 112教室 |
外语笔试(含听力) | 3月30日13:00—14:30 | 教学楼 |
专业笔试 | 3月30日14:50—16:20 | |
技能测试标准公布会 | 3月30日16:30—17:00 | 教学楼 |
复试考生宣讲会 | 3月30日17:10—17:50 | 112教室 |
体 检 | 3月31日 6:00—8:00 | 门诊部 |
同等学力加试 | 3月31日 9:00—11:00 | 科技楼三楼 |
专业面试/技能测试 | 3月31日14:00— | 教学楼/各场馆 |
七、复试工作要求
(一)复试组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二)复试组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此项工作,对待考生一视同仁,避免出现感情分、印象分、疲劳分,复试考出考生的真实水平。
(三)复试前各复试组要召开准备会,落实复试的具体方案和预案,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做好复试记录,复试结束后各组组长立刻将复试成绩汇总和原始记录表一并报研究生部。
八、调剂工作
(一)调剂政策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辽宁省属一区执行A类考生分数线)的全国初试国家分数线要求;
3.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我校技术类专业(方向)考生本科专业应为体育类专业(一级运动员及以上除外)。
6.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术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7.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拟接受调剂专业缺额情况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缺额数量 |
1 | 040301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全日制 | 3 |
2 | 040304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全日制 | 1 |
3 | 045201 | 体育硕士体育教学领域 | 全日制 | 69 |
4 | 045202 | 体育硕士运动训练领域 | 全日制 | 31 |
5 | 045204 | 体育硕士社会体育指导领域 | 全日制 | 19 |
6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全日制 | 18 |
7 | 045201 | 体育硕士体育教学领域 | 非全日制 | 31 |
8 | 045202 | 体育硕士运动训练领域 | 19 | |
9 | 045204 | 体育硕士社会体育指导领域 | 7 | |
10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非全日制 | 7 |
(二)调剂程序
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1)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
(2)我校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一经同意,不得更改。
(三)接收调剂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接收调剂、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利。
4.坚持对专业和学习背景、初试分数进行全面考察。
5.兼顾学科特色和特殊才能。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申请调剂考生,如在国际或国内体育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接收调剂时予以优先考虑。
6.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在我校一志愿计划未录满的前提下,接收调剂额满为止(非全日制)。
7.非全日制调剂考生继续享有学位论文支持计划、单独设立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可自主选择学习方式政策。
(四)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充分考虑调剂考生专业背景、知识经历。
2.充分考虑调剂考生初试分数,依据缺额,按一定比例遴选复试考生,确定调剂复试分数线。
3.充分考虑调剂考生的综合表现情况。
(五)接收调剂名额与比例
调剂名额根据国家及本校分数线、招生计划数、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九.调剂工作监督及联系方式
1.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等部门对调剂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特设举报电话:024-89166642。
2.实行复议制度。复试工作结束后,如果考生对调剂复试结果、复试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9166572 13898866292 )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将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并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考生来校乘车路线:沈阳体育学院在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坐火车来沈阳的考生可在沈阳北站下车坐333路公交车到体育学院北门下车;沈阳站下车坐327路公交车到华府丹郡站下车,下车后十字路口东走约200米即到体育学院北门。沈阳南站下车步行20分钟或乘出租车5分钟到沈阳体育学院南门。
5.联 系 人:邵老师 华老师
电 话:024-89166572 (日09:00~16:00)
13898866292(休息日和休息时间)
附件:1.《在校证明》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沈阳体育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