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江苏省 主管部门:水利部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规模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4人(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91,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考试科目,根据专业目录备注栏要求,选定课程并填写。

3. 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831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11010-31日(9:00-22:00);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时间:2011111014日(具体报名、确认信息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凭报名号到各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现场采集图像。

全国各地、市级招办设有报考点。有关报考事宜可去咨询,也可直接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25-85828129)。

    五、考试时间

1. 初试日期:20121(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 复试时间:待初试成绩公布后,在我院网(http://yjs.nhri.cn/)上公布。

    、录取和学制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本科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学制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可延长1年。

    、学习期间待遇

我院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设有5700平方米的研究生教育中心,有充足的培养经费,对录取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生一律免收三年学费,并且提供优厚的助学金及免费住宿(两人一间,公寓式宿舍)待遇。学习期间,我院执行国家和我院关于硕士生待遇的有关规定。导师根据硕士生承担的助研工作提供一定的助研津贴。我院还为硕士生提供学位论文经费人民币1万元。

    八、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并根据硕士生在院学习工作情况,优先选择本院毕业生留院工作。

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点击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nhri.cn/yjsjy/zsxw/201109051153145545a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