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南大学考点考生须知、诚信应考公告、特别提示及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知
(一)考试地点
中南大学考点考场安排在中南大学新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与靳江路交汇处)教学大楼。
(二)准考证下载和考场查询
2018年12月14-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PDF格式的,自行打印,拍照存入手机,《准考证》至少保存到复试结束。
(三)初试日期及时间
2018年12月22 -23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进入考场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教学大楼和教室;所有考生均从靳江路旁教学大楼A座大门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即上午8:45,下午15:15后不得进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即上午11:00之前,下午16:30之前禁止考生交卷出场。
第四单元考试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生,第四单元考试时间为12月24日8:30-14:30,考试时间6小时,中间不休息,请自备午餐。考试地点为:中南大学校本部(非新校区)科教大楼北楼406、407室。
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结束等以电铃信号为准。
(四)考试注意事项
由于考试时天气寒冷,考试时间较长,请各位考生注意衣着保暖、考前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保持充足睡眠,坚定信心,从容应考。距离考场较远的考生尽量提前出发,以防因堵车耽误考试;注意途中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特别是身份证和准考证。为保证考试期间用电安全,我校考点规定所有考室均不启用空调设备,请广大考生备好保暖衣服。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提前熟悉考场
考生应在12月21日16:30带上《准考证》熟悉自己所在考区位置和所在考场位置。
2.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
(1)广大考生要认真履行报名时本人签署的《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考。考试时,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需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场所在地点,按考点统一入场时间安排,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
(2)考生作答工具由全省统一配备(包括签字笔、铅笔、橡皮、直尺、小刀、垫板、胶水),严禁自行携带作答工具;自命题科目按照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携带必需的用具。在每科考完后也不能将作答工具带出考场(要求原样放在桌上),否则以违规处理。
(3)作答我校自命题科目可使用不含编程、储存功能的计算器;需要绘图板的考生请自带绘图板和相关绘图工具。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同时,我校考点每个考场都配有数字电子时钟,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即以违纪或作弊处理。另外,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场,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5)我校所有考场(教室)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无线通信屏蔽仪,安排专门的巡视人员不定时地使用有关设备对考场内无线信号进行监测。考场监控录像将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全程回放审看,在回放审看中发现违纪作弊行为将依规处理(提前作答或延时作答视为违规)。
(6)考点设有公安人员参与的“报案取证室”,涉及《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舞弊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7)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在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上厕所,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
3.注意考试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共计4个统考科目采用一题多卷;所有统考科目答卷实行扫描阅卷,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请务必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作答(注意书写字体适中、正确排版、慎重作答,教育部不允许增加答题纸);由考生本人把试卷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注明的“试卷条形码粘贴位置”,由监考员把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注明的“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位置”,监考员督促考生在指定的位置清楚、无误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
请考生一定随身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中要使用身份核验系统对全部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核验。无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得进入考场。
(五)车辆停放
所有车辆一律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坪,实行人车分流,严禁车辆驶入我校考点设置的路障和警戒线范围内,停放在考试大楼周围以及周围主干道的车辆车内一律不得留人,否则车辆必须开走。
(六)我校考点咨询电话:0731-88876806
(七)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731-88090301
中南大学纪委监察电话:0731-88879252
二、诚信应考公告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然临近,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和广大考生的权益,我校考点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打击违纪、作弊等行为,确保研招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诚信应考事项告知如下:
(一)硕士生入学考试属“国考”,安全保密措施严密。因此,请考生不要相信所谓“出售考研真题”之类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二)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禁止举办考研辅导班的文件精神,校内无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因此,请考生不要相信所谓“学校老师辅导”、“交钱包过”之类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三)全省统一配发作答工具(需要绘图板的考生请自带绘图板和相关绘图工具),我校考点所有考场均为配有视频监控摄像头、无线通信屏蔽系统、电子时钟的标准考场。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寻呼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严禁自带作答工具。考生进入考场之前要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因此,请考生不要试图利用各种形式的通讯设备作弊,更不能组织或者参与利用通讯设备进行团伙作弊。
(四)我校考点每个考室门前贴有包括相片、姓名等信息的考生名单,每张考桌上也贴有包括考生的相片、姓名等信息的考生座签,还要使用身份验证系统刷验考生二代身份证,所以,代考者将无藏身之处。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在校学生千万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否则将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五)根据2012年最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硕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都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学生,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等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涉及《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舞弊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故请一些心存幻想、抱有侥幸心理等不良企图的考生提前放弃作弊的念头。
“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希望广大考生端正态度,树立信心,认真做好各项应考准备工作,考出风格,考出水平!
三、特别提示
1.“沉着、认真、细心、守纪”。
2.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即上午8:45,下午14:15后不得进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考试时先检查发放的答题卡、答题纸、试卷是否正确、完整无误,如有错发、漏发、破损、缺页少题、字迹模糊、卡有行列歪斜或单面缺印等现象请及时尽早告知监考员。
4.必须正确填涂考生信息,答案书写在规定的答题纸(卡)规定的地方,正确粘贴试卷条形码,如信息填涂错误、答题位置错误、条形码粘贴错误等一律不得申请更换试卷或答题纸(卡)。
5.考场设有公安人员参与的“报案取证室”(A座105),涉及《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舞弊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6.全程视频实时监控录像,考后回放。有作弊想法和代考的考生请提前离场。
特别强调:开考信号发出前,不得拆启试题信封和提前作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全体起立,不得延时作答,不得偷看他人答卷。否则通过视频回放发现有提前作答、延时作答、偷看他人答卷行为者一律以违规作弊论处,该科成绩无效。
7.考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耳机等电子物品,手表等计时工具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课桌内及座位周围不准存放物品,一旦发现随身携带,即以作弊论处。
8.考完将统一配发的作答工具收好放在桌上,下一科目考试使用,严禁带走。严禁带走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否则以违规作弊论处。
9.考试结束请考生将本人的自命题科目试卷和答卷叠好装入试题袋,试题袋口贴上统一下发的密封签并签上本人姓名。
10.考试结束,待试卷清点完毕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1.第四单元专业课考试科目代码为“5**”的考生请注意:第四单元考试时间为12月24日上午8:30-14:30;考试地点为:中南大学校本部科教北楼406、407教室。请自备午餐。
12.考场办公室设在A座107教室,考生如遇监考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质疑监考人员指令时可向上述地点负责人咨询。
13.医疗点设在A座107教室,考生休息室设在A座102、A座103和B座103教室。
四、考场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任何考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除非有医学证明不适宜安检。
(三)考生作答工具由全省统一配备,不得自带。自命题科目按照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携带必需的用具。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因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导致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八)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九)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人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一)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