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推免生招生章程
杭州应用声学研究所2019年推免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接收原则和组织领导
接收推荐免试生遵循公平公正、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成立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负责本所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招生工作由本所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招收专业及条件
一、我院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院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杭州应用声学研究所2019年拟接收推免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二、接收人数
我校拟招收推免生约6人。
三、招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第三章 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向本所人力资源部提交如下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杭州应用声学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第四章 接收程序
根据教学司〔2014〕5号文件要求,推荐免试申请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阅本所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进行网上报名。并直接与本所人力资源处联系,填写《杭州应用声学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将相关申请材料,按规定日期交至本所人力资源处。
本所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复试及体检。
(一)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主要考查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二)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本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接收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对无异议的、拟接收的申请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推免申请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和确认待录取通知。
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
推荐免试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存在虚假成分,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