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福建省 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接收专业:物理海洋学(070701)、海洋化学(070702)、海洋生物学(070703)、海洋地质(070704)、环境科学(083001)

接收人数:上限20人(总招生规模40人)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申请人必须是教育部当年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需为我所接收专业的相关专业。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3.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的。

三、申请程序

(一)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及时与我所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

)复试通知。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我所将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30%+综合素质测试×30%+英语听力和口语×10%。复试的单项测试和总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单项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考生复试通过后按我所要求完成体检。

五)待录取。凡通过复试体检被我所接收的考生,由我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

四、申请材料

推免生需将以下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扫描发我所推免生申请材料接收邮箱(hysstuimiansheng@tio.org.cn):

一)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二)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三)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能够反映相关学习情况的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10月9日,未按规定报送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其网上申请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一)我所确定接收的外校推免生,未经同意,不得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私自办理出国留学、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以及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且尚未补考通过的

3.在报到入学前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4.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5.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92-2195022 

电子邮箱:hysstuimiansheng@tio.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