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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间

2018323日至420(具体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二、复试条件

1.考生本科毕业专业符合我单位人オ引进的要求,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25岁周岁,身体健康。

2.总分不低于300分,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数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我单位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相关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要求

1.单位成立复试小组,人数6人,成员包括主管领导、研究生导师、相关领域专家。

复试小组职责为:

(1)通过综合考试,考察学生能力素质;

(2)检查、核算录取总成绩;

(3)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首先通过人才素质测评。按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3.严格过程监督,强化诚信要求。复试过程中综合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考试。

1.专业课考试,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专业课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全国非外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听力口口试要求为准则,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1)语言的准确性和范围;(2)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3)语言的灵活性和合适性。3.综合考试,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同时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综合考试,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同时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录取

1.录取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和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录取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成绩的计算方法:录取成绩=(专业课成绩×0.3+英语听力口语成绩×0.2+综合考试成绩×0.5)×0.4+初试成绩/5×0.6

:专业课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均换算为100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等相关材料不符,弄虚作假者;

(4)复试中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ロ口语测试、综合考试三门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

(5)导师认为不适合培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