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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的通知

关于认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加分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军队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报考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加分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政策

烈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分别按照考试原始成绩10%加分并计入总分;因公牺牲、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战时荣立一等功人员、全国重大宣传典型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按考试原始成绩5%加分并计入总分;现任建制连(含)以上单位主官、获全军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近5年内荣立3次(含)以上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初试成绩单科各加8分并计入总分,其他在职干部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各加5分并计入总分。以上加分政策均不累计加分。

二、认定流程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填写《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根据《佐证材料目录》(附件2)完善对应佐证材料。《申请表》和佐证材料请于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16:00前传真至0801-730082(军)、0801-730083(军)、023-86730082(地)或023-86730083(地),材料接收时间以传真室登记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所有材料原件请于复试时提交至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进行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至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1.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认定申请表

      2.证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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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勤务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