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复查办法
各位考生:
为做好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复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10号)和《吉林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复查办法》(吉教考字〔2018〕1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成绩公布
考生初试成绩于2018年2月3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上公布。
二、成绩复查受理对象
报考我校且对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本人。
三、成绩复查负责单位
国家统考科目成绩的复查工作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承办高校、网上评卷技术负责公司、研究生招生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自命题科目成绩的复查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
四、成绩复查受理时间
2月3日——2月8日
五、成绩复查受理程序
(一)考生申请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2月8日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并传真至我校,逾期不再受理。(传真:0431-81760069)
(二)成绩复查流程
我校将申请复查统考科目成绩的考生信息汇总送至省考试院,由省考试院组织复查;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工作由我校汇总后统一组织集中复查。复查主要针对试卷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等情况。
(三)复查结果通知
复查结果将于2018年2月27日前由研究生部通知考生本人。
本办法由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