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文化学院报考说明
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军队考生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艺术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军队在职干部、非指挥类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招生。
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军队在职干部招生。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接受军队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
2.地方考生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军队文职人员、地方在职人员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
(二)报考条件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表演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40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非全日制非表演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45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文学艺术专业的研究、创作、实践经验,并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获得全军或省部级以上奖项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报考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具备艺术创作表演实践经验,并达到我院相关专业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所需的专业水平。专业水平于报名前组织考(审)核,由学院成立相应专业方向导师组实施。未参加我院专业水平考(审)核,或参加考(审)核但未通过者,不予核发准考证。专业水平考(审)核有关要求如下。
(1)报考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方向的考生,须提交独立创作、公开发表(或出版、公演、拍摄)、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中短篇作品3篇,或长篇作品1部,或戏剧影视剧本1部,或诗歌5首,或百行以上长诗1部,或散文、杂文、随笔5篇。作品形式为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剧本、杂文、随笔、诗歌(含散文诗)等。戏剧影视剧本若为合著,考生署名应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剧本应为已经公演或拍摄完成的作品。作品发表、出版、公演、拍摄完成时间应为复试报名前。
(2)报考军旅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的考生,须提交1部以上由本人主演的不少于30分钟的影视剧、话剧作品或教学剧目。
(3)报考军旅戏剧导演方向的考生,原则上须为导演专业本科毕业;非导演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1部以上由本人导演或合作导演的戏剧或影视剧作品。
(4)报考军旅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方向的考生,须接受我院组织的专业水平现场考试。
(5)报考军旅音乐创作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创作的3部作品(其中包括1部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1部3个声部以上的室内乐作品和1部管弦乐作品(双管编制),作品附录音,乐队作品可以是电子版录音或MIDI小样);或提交电子音乐作品2件以上(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和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作品各l件以上),管弦乐作品1件,均须附录音。
(6)报考军旅舞蹈表演(编导)方向的考生,须提交3部以上由本人表演(编导)的舞蹈作品。
(7)报考军旅美术创作方向的考生,须提交3幅以上由本人创作的中国画或油画作品。
4.报考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方向的考生,作品于复试前提交,经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军旅戏剧影视表演、军旅戏剧导演、军旅音乐创作、军旅舞蹈表演、军旅舞蹈编导、军旅美术创作方向的考生,须于10月25日前将身份证(军人考生还需提供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历证(应届本科生为学生证)、学位证复印件和报考方向说明、本人联系方式、创作表演的作品打包寄送或直接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寄出作品后须及时电话告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以便查收核实。学院拟于10月28日前公布专业水平考(审)核结果。考生在提交本人作品时如有欺骗、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不予核发准考证、取消复试资格、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考军旅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方向考生,初定于10月27日下午组织专业水平考核。考生应于10月25日24:00前将身份证(军人考生还需提供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历证(应届本科生为学生证)、学位证复印件和报考方向说明(细化至唱法或乐种)信息以电子图片形式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进行申请,或直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通过邮箱提交材料后须及时电话告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以便查收核实。各方向专业水平考试的曲目要求及具体安排,届时根据报考情况提前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国防大学通告。
二、其他事宜
(一)地方研究生全期培养费5万元。住宿费3600元/学年。
(二)被录取的地方研究生入学不入伍,食宿费用自理。全日制研究生档案、户籍可在入学时迁入学院,也可保留在原籍,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户籍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三)地方研究生录取时须签订录取协议。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军事文化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王东祁、马志波
联系电话:0201-869036、869038(军线)
010—66869036、66869038(地方线)
电子邮箱:jswh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