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结合市政工程专业特点,决定采用笔试、面试二者结合的方式,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50%。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100分):时间90分钟
专业方向及考试内容如下:
无损检测方向:结构力学
地下工程及岩土力学方向:岩土力学
市政材料方向:胶凝材料学
2.外语面试(100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
口语50分、听力50分。
3.综合面试(1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要求: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与专业笔试答卷一起妥存备查。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及格才能被录取。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所需材料
1、
3、
4、
注:复试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 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3、 本科课程成绩单。
4、 重要奖励证明、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