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的招生质量,更加全面地对考生进行考查,现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情况,制订本复试办法。

一、组织领导

各研究所、中心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 成立以主管领导负责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应按学科、专业组织有导师参加的复试小组(5人以上),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应具有副研究员以上职称,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原则

1.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各研究所应有纪检工作人员介入复试工作。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品德等三部分,其中英语包括专业英语、听力、口语(听力和口语按照《中国林科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英语测试实施方案》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4月中旬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复试名单,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进行资格审查(在京内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在京外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各所人教部门负责)。考生提供的材料: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身份证、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2.复试形式

复试可以采取笔试、面试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专业课)必须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拟接收的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原则上应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一致;其中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得少于20分钟。复试采取口试方式的要有复试提纲和详细的复试记录,采取笔试方式的要有答卷,成绩均应采取百分制。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 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得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评定

1.复试成绩评定标准: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林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测评表》,复试结果和成绩填入《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

2.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5 X60%+复试成绩 X 40% = 总成绩(该结果要求保留两位小数)。

3.复试小组对考生复试结果要有明确意见, 尽快给出成绩和评语, 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所有复试材料(包括答卷和复试记录等)不得更改。

六、考生查询录取名单网站:1. www.caf.ac.cn

                          2.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七、接待考生电话:01062889030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288902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电话:01082837219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50)

理学

300

44

66

工学

295

43

65

农学

270

35

57

管理学

315

47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