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200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单位名称: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单位代码:83902
根据“2009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要求以及北京市研招办《关于做好2009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今年研究生录取应进一步完善研招信息公开制度,把坚持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并依据教育部《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进行差额复试,现将复试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一、 成立主管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招 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科教处。
二、在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院三个专业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各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组织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三、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研究生导师组成;
四、由科教处负责考生资格的确认,包括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身份证件;我院复试分数按教育部《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划定复试比例:
五、按我院招生规模的120%-140%进行复试;
六、复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测试:
(1)桥梁与隧道工程(笔试,满分50分);
(2)道路与铁道工程(笔试,满分50分)
(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笔试,满分(50分)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分);
3、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和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了解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40分)
以上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
七、 总成绩评定方法
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八、 复试程序
i. 科教处会同各专业导师确定复试时间和复试方案;
ii. 科教处通知考生来院参加复试;
iii. 由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出题,报科教处备案;
iv. 由科教处专人做复试记录,并计算成绩;
v. 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院外网http://www.rioh.cn 上公布;
九、 复试时间进程安排
十、我院科教管理处为受理复试结果查询/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接待电话:010-62014137,
纪检监督电话:62079550、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82837219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