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研招鼓励措施(优惠政策)
关于2009年研究生招生的相关鼓励措施
我校从2009年研究生招生开始实行相应的研究生招生鼓励措施,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鼓励措施两部分,以吸取优秀生源到我校攻读研究生。具体措施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鼓励措施
1、所有自筹经费硕士生均享受学费公助50%的待遇。同时,学校鼓励导师自愿给予研究生一定资助。
2、所有自筹经费生享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所有自筹经费生享受每月400元的校内研究助学金。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鼓励措施
1、学校鼓励导师自愿给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一定资助。
2、所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享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所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享受每月400元的校内研究助学金。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