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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自2009年起,我校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年度我校招生计划为30(具体专业领域、招生规模详见附表), 欢迎广大考生申请。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其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申请调剂条件及程序

1、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初试成绩及考试科目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并调剂到专业学位相关领域的,成绩需同时满足我校原报考专业所在门类及拟调入专业(领域)所在门类分数线。

2)校外调剂到我校专业学位相关领域的考生,初试成绩需同时符合:第一志愿专业所在门类在B区的分数要求及调入专业所在门类在B区的分数要求。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参见我校组织的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将增强对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将根据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证书授予

按照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培养计划,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学制、学费标准

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学费标准同我校全日制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

 

附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招生规模

001

石油化工学院

430117

化学工程

20

005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4301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0

合计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