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复试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以下两种情况,可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请2017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最终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除正常要求携带的材料(以我校届时公布的复试须知为准)外,还需在复试报到当天(复试时间另行通知)提供下列材料,以备确定考生复试资格使用。若不按期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
(1)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所在地证明原件
(4)本科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5)签订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就业意向或协议书
2、少数民族在职(往届)毕业生需提交:
(1)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所在地证明原件
(4)工作单位开具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或有骑缝章的正规证明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