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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河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录取政策,结合我校生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本专业招生规模的120%。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6.录取总指标及分类别指标由研究生部下达,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类别由各学科复试小组决定。

7.各学科专业点实际招生名额的调整原则:尽可能尊重上报主管部门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虑学科的特点和生源情况优先保证和满足艰苦学科、重点发展学科的计划。对于合格生源严重不足的专业,经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任务的,将该专业缺额部分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

8.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各环节中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责任,出现问题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审核:

⑴准考证(原件);

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

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⑷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原单位提供,密封);

⑹体检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可在复试后一周内补交(校外体检项目参看http://yjsc.hevttc.edu.cn/Zshow.aspx?ID=1309)。

2.笔试(150分):内容包括各学科、专业的专业课(100分)、英语的听力及作文(50分)。

3.面试(100分):内容包括英语口语(10分);专业知识面试(60分),含实验和操作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30分),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考生在此基础上加试两门报考(调剂)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三、复试的组织、管理和办法

1.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等。

2.研究生部负责检查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等相关材料。考生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备案: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3.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公共英语的听力和笔试、专业课的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笔试。主考和监考由研究生部选派正直、正派、原则性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同时,主、监考人员负责笔试现场考生身份的确认,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主考人员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4.各相关学院(所)成立若干个由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学科点负责人、硕士生导师组成的5人以上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人,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学科(学院、所)的面试工作。

5.研究生部负责对学院(所)主管领导的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各学院(所)主管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复试小组成员的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6.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准备面试使用的题签,设计好实践操作环节,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面试工作的具体方案,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试题的命制及评分标准的确定,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考生亲属不能作为招生复试录取小组成员。采取背对背打分的方式,根据面试内容逐项进行测试。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时,各学科复试小组在面试现场,必须重新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复试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7.对同等学力和专业跨度大的考生,必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察,其中同等学力笔试加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9.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7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30%。

10.根据初、复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低分录取(一志愿考生单独排序)。

11.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马上公布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学科排名,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拟录取名单,同时领取调档函发放给复试合格并接受拟录取考生。

12.研究生部和学校纪检监察处对各学院的复试程序和内容,以及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公布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

举报和申诉部门及联系方式: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335-8069801,电子邮箱yjsjbhevttc@163.com;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0335-8058540,电子邮箱:jiwei8540@126.com

四、破格复试录取要求及原则

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其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国家要求的,可申请参加破格复试。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破格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好后于2017年3月25日前发送至ssb2039375@163.com

学校对审核通过的申请破格考生发复试通知,申请破格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后,方可取得拟录取资格。如果后期通过正常调剂能完成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则取消破格复试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破格复试考生的条件为: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破格复试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3.拟破格复试录取的线下考生按照复试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确定。

4.录取线下生的人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3%。

5.线下生单科成绩分数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原则上相差不超过5分幅度,不破总分。

6.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

五、调剂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第六十二、六十三条)。

2.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时,除了要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基本分数线要求,还需符合欲调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3.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非全日制)不接收应届生调剂。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须知

1.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理论课学习时间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无奖助学金。

3.我校不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不安排住宿。

4.毕业证书发放按国家文件(教研厅[2016]2号)执行。

 

                                                                                                      研究生部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