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2017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入复试考生需达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并达到我单位复试要求。认真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查验相关报名材料(准考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身份证及成绩单等),调剂考生的考研材料必须手续齐全。
二、复试比例
2017年我单位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招生数为3名,按照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不低于我单位招生计划的120%,即符合复试要求准备进行复试的人数4-5名。
三、调剂
我院于3月17日起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需调剂专业生源余缺信息。考生按调剂系统流程填写调剂意向、调剂志愿,并及时确定复试通知,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我院只通过调剂系统接收调剂考生。
四、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依照教育部及市研招办相关文件执行。
五、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内容:我单位2017年复试工作继续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实践能力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兼顾的考核形式。在录取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
2、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拟于2017年4月11日进行,上午进行体检及英语听力、口语的测试,下午进行面试及其他相关测试。
六、其他相关工作
完成调剂工作后,在我单位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同时通知考生前来复试。
复试结束后,在我单位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请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影响录取。
七、联系方式
考生接待电话:010-68334262
工作监督电话:010-68324846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