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4.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请参阅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三、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学制年限内,每生每学年均享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奖励比例以国家文件为准。
3.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均享受学校提供的7000元新生奖学金。以后各学年根据学业表现和科研贡献等按比例享受学校提供的4000元-8000元的综合奖学金。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术科研、文体活动、省级以上竞赛取得成绩和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不含考取博士)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考取博士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5.科研奖励基金。面向“985”、“211”及其他高校生源,分别为每生提供20000元、15000元的科研奖励基金。
6.“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其中“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一般为800元/生·月,“助教”的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学时不低于20元。
四、申请接收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
2.资格审核。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收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3.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根据复试通知准时到学校相关学院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相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上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5.公示与审核。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五、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年。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学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学校不予录取。
2.学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561-3803593(研招办)
监督申诉电话:0561-3803252(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