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考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2016〕9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2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全面、准确、高效地采集报名信息,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均需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二、我校报考点接受生源范围
1.报考我校的武汉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湖北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省内外报考我校095300风景园林硕士或083400风景园林学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有关报考点选择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 )或相应报考点网站查询。
三、本报考点网报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10月31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并牢记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和密码,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每个账号可以填报多条报名信息。已注册的考生直接输入用户名、密码及校验码登录;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含预报名信息)。
四、现场确认
1.网报成功后,考生本人需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选择华中农业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生,于11月9日至12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到华中农业大学学生综合服务大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荟园食堂旁)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备材料:
(1)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码;
(2)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往届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及户口簿原件;
(4)单考考生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国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报名费:统考考生缴纳报名费壹佰玖拾元整(¥190.00元)和文具费(¥10.00元);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缴纳报名费(¥160.00元)和文具费(¥10.00元)。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考生一律不得自带文具进入考场,由考场统一提供考试文具。考试文具 “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
现场工作流程:(1)验证→(2)缴费→(3)照相、领取“报名情况登记表”并校对签名→(4)交回“报名情况登记表”→(5)报名结束
未到现场缴费、照像、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查阅《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除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报考资格审查将在现场确认进行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3.2017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自考考生,
须持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
4.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有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7.考生在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8.考生输入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从报名到录取的这段时期须保持畅通。如因通信地址填写有误或不完整导致录取通知书等邮件无法送达的,其责任由本人承担。
9.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须过处罚年限方可报考,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1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hzau.edu.cn/zsgz/)将随时提供各种信息,请多关注。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学子来我校学习和深造,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