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报名公告
一、接受报名考生范围
选择报考上海财经大学并在上海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
二、报名流程
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环节,未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9月24日-27日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2016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将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填写个人信息,生成网上报名编号。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网上缴纳报考费
选择上海财经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09)并完成网上报名生成考生报名号的考生须于2016年11月1日8:00—11月6日8:00通过网银支付报考费,支付网址为:http://gs.shufe.edu.cn/PayFee/。缴费时请务必正确填写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和考生报名号(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9位数,首4位数字是3109)。请注意,完成缴费的考生可在该支付界面查询缴费结果,研招网的个人报名平台将无法查询报考费缴费结果。
收费标准:统考生、会计硕士、法律硕士联考生报考费:128元/人;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报考费:160元/人。
缴费发票将统一在初试时发放。未完成网上支付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12日8:30-11:30、12:00-16:0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楼一楼大厅。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本人本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考生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完整注册信息的学生证,“专升本”、“专接本”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
三、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环节中,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携带我校同意报考的函件;
2.现场确认环节中未拍照者,其网上报名信息按无效信息处理;
3.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就读学校为上海市、往届考生工作或户口所在地为上海市,可选择我校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其余考生须选择就读学校、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凡选报外省市报考点的考生,请关注当地省市招办和选定报考点的通知,并按照选定报考点的安排进行现场确认。我校在各省市的报考点安排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中查询省市招办和报名点的网上报名公告(http://yz.chsi.com.cn/sswbgg/)。
4.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