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16年继续接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调剂公告
2016年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仍有部分调剂名额,相关调剂事宜如下:
一、调剂条件
1、符合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
2、总分和单科成绩均须达到2016年全国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外语为英语;
4、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
5、优先考虑专业背景、工作背景与公共管理专业相关的考生。
二、调剂办法
★考生务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按,并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http://yz.chsi.com.cn);考生填写调剂信息后,需及时查看和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及时登陆调剂系统查看并点击“接受拟录取”;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初发放。
三、复试安排
有关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办法请参考《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16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及学校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学制及学习方式
方式:非脱产学习(采取周末/晚上授课与适当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学制2.5年。
五、学费及奖学金
1、学费。8000元/年 包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等费用
2、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0元/年,评选比例10%;
二等奖学金2000元/年,评选比例20%;
优秀研究生干部1000元/人;
优秀毕业研究生3000元/人。
六、学历与学位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信息均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徐老师
电 话:023-68573494
传 真:023-68573494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32号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情况及MPA的招生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cqdx.gov.cn/)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