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所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原则
根据国家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我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指导思想,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素养,发掘考生的潜能和创新能力,择优录取。
二、复试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单位招生需要,2015年进复试的考生总分不低于310分,英语、政治单科不低于45分;数学、专业课不低于58分;
三、复试形式
1、专业知识考试(飞行器设计原理):进行飞行器设计综合技术知识考核。 考核形式:笔试
2、综合面试考核:包括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层次性;对问题看法的深入性以及思维的敏捷性、逻辑性等。 考核形式:问答
3、英语会话:注重学生听、说能力的测试:考核形式:对话交流
四、复试成绩的评定
复试各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专业课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60%+英语会话成绩*20% 。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并由复试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3、专业能力达不到航空专业领域培养基本要求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按照50%比例计入考生最终成绩。
六 、录取
1、根据我单位当年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以及个人综合素质、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2、 推荐免试生同需参加复试考核 。
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