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负责人、招生办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复试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检查;复试小组成员由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管理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五人,组长一人,组员四人或四人以上,具体负责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以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提高录取新生的质量,进一步加强、规范硕士生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录取硕士生的质量。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工作办法将于3月18日起在研究院网站公布,网址为:www.cnppri.com
(二)复试小组人员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遴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参加复试的导师,在复试前进行政策、纪律、复试办法和复试程序的培训,使导师明确复试的目的、复试的要求以及复试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复试工作。
(三)对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情况
由院招生管理部门向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和本院纪检监察部门介绍招生工作政策、复试工作方案以及有关工作流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严肃查处。
(四)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复试前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复试前需考生提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现实表现意见等相应的材料初审,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复试工作办法
(一)本单位考生进入制浆造纸工程专业复试的最低分数为: 265分。
(二)复试程序
1、考生报到,交验相关材料。
2、专业课笔试
3、综合素质面试
4、英语口语测试
(三)复试时间:2016年3月24日—3月25日
(四)复试地点: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启阳路4号中轻大厦)
(五)复试比例:为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的120%
(六)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工作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由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测试和笔试、专业课笔试、体检四部分组成。
1、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
2、笔试
专业课笔试题目(制浆造纸),重点测试考生系统掌握学科基本知识,以检测学生是否具备继续学习深造的学科基础和潜在能力为主。笔试为闭卷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专业英语笔试为闭卷笔试,可参考英语字典,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
3、英语口语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听说能力,重点检测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满分为100分。
4、体检
由研究院统一安排进行,体检要求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结合综合面试进行,由研究院复试小组具体制定实施。
(八)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英语口语测试满分值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专业知识笔试,满分值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50%;
专业英语笔试满分值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九)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十)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复试、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8日起在研究院网站公布,网址为:www.cnppri.com
(十一)调剂工作程序
1、严格遵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研究生调剂工作。
2、调剂要求
成绩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制订的2016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申请跨学科门类调剂的考生,成绩必须达到原报考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并符合申请调剂学科专业的复试成绩标准。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服从我校的复试专业安排,必须符合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与拟接收专业的统考科目应当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学历要求: 调剂考生原则上为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一般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3、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网上申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通知复试:我校按照申请考生的具体情况,择优进行调剂,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确认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主动放弃。
复试监督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2837456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010-64778000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