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关于调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的通知
各二级部门: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和监督复试及录取的各项工作。
组 长:
武有祯
成 员: 宋志斌 李宏倬 费丽萍 王 平 岳新凤
牛庆国 申徐良 武步强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组 长:
李玉冰
成 员:
李 强 郭红娟
特此通知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