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山西省 主管部门:山西省

长治医学院关于调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的通知

 

各二级部门: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和监督复试及录取的各项工作。

  长: 武有祯

  员: 宋志斌   李宏倬   费丽萍   王 平  岳新凤 

牛庆国   申徐良   武步强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长: 李玉冰

  员: 李    郭红娟

 

特此通知

 

 

 

 

 

 

201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