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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甘肃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我校各专业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实行学分制和必修、选修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类型

    学术学位(具体见我校201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学位(具体见我校201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计划

    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拟招生人数”系我校计划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实际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规模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收人数仅供参考。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必须为全日制医学门类本科毕业生

5.报考专业学位者,必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要求,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6.报考学术学位者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但考试科目(综合)必须为硕士报考专业所对应的科目,例如:中医学本科毕业生跨考临床医学硕士,考试科目必须为西医综合,不得考中医综合。报考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中西医结合基础100601、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者,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任选其一。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考注意事项

1.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不按要求报考的考生,不得参加入学统一考试,一切后果自负。

2.凡符合报考条件和专业要求的考生均必须参加全国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具体要求见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网址http://yz.chsi.com.cn/kyzx/jybzc/201509/20150911/1504074468.html;jsessionid=1D2661BDC85B10E37636A68C0CE7E51C)

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请考生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查阅有关报名信息。

    4.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我校研究生处发布的相关公告。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不得伪造有关报考证明文件。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报考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复试和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试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名称及其代码)必须保证与我校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一致。同时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其他报名程序,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向当地报考点咨询。

七、考试

    我校初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中药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藏医药综合、护理综合、卫生综合、梵文均由我校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命制试题。

    我校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临床能力测试、科研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采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遵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我校审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教育部批准。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31-8765337;传真:0931-8765337

     电子邮箱:yjsc@gszy.edu.cn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