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提出破格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破格生)破格复试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破格复试的基本原则
1、破格生必须是学科建设急需的一志愿考生。
2、破格生应在本学科(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专业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3、破格生只限于单科分数或者总分一项未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能同时降单科分数和总分。
4、我校今年只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内进行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学术型硕士生招生规模的3%。
5、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破格复试录取的审批程序
1、相关学院根据导师(或考生)申请,确定符合上述复试原则拟破格生名单,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