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程序
(一)教育部的调剂录取原则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MBA、MPA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两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我校的调剂录取原则
1、所有调剂生源均须符合教育部的调剂录取原则。校外考生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2、调剂主要满足我校生源相对缺少专业的招生需要和优化学缘结构的需要。
3、优先调剂接收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主要接受56所研究生院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复试成绩优良者优先按国家计划录取。
4、上线生源满足招生学科专业需要的,一般不再接受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型专业领域,可接受相近专业学术型考生的调剂(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有相同的学科基础或同根性,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艺术学调入文学要达到文学类的分数要求。
6、MBA、MPA考生可以互相调剂。
(三)调剂工作的操作程序
1、接收外校调剂考生的操作程序
(1)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2)招生院系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审核报考本院系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回复。院系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到研究生院主页(http://gs.zzu.edu.cn)打印复试通知单。
(3)复试工作结束后,院系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并在研招网上向复试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
(4)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正式接收函,调取调剂考生考试档案。5月10日前考生试卷档案未到达我校的,不能将考生列入录取名单。
2、校内调剂操作程序
(1)考生提交调剂专业的书面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调剂原则要求的,调出专业所在院系签署意见。
(2)接收专业所在院系签署接收意见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3)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考生持相关申请表参加调入专业的面试。
3、本校考生申请调剂外校操作程序
(1)考生本人提交书面调剂申请(考生签名),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符合调剂规定要求的即给予出具正式调剂表。
(2)考生凭调剂接收单位的正式接收函和调剂申请表(考生签名)办理考试档案转移手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及时为考生办理邮寄。
(四)各招生单位应在复试前调整各专业生源,拟调剂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及综合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