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根据省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博士生招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全面权衡,保证生源质量,对达到我院研究生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进行差额复试录取。
二、复试目的
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素养;发掘考生的潜能和创新能力,确认考生是否具有可塑培养的潜力和胜任科研工作的要求。
三、复试考评小组
组长:唐长红 研究员
成员:
段卓毅 研究员
谭申刚 研究员
王斌团 研究员
高亚奎 研究员
刘孟彦 人力资源部 部长
四、复试的基本条件
考生要求理论考试总分不低于190分,单科不低于60分;
五、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综合素质的考核(综合面试):包括思维的灵敏性和敏捷性、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及层次性、应变力、公关能力以及个人的兴趣爱好,。
主要内容:专业知识
形式:现场问答
六、复试成绩的评定
复试成绩由考评领导小组每位成员给出综合评定成绩 ,再由主管部门核定考生复试成绩并排名。
复试满分为100分。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八、复试时间安排
5月27日下午15:00—18:00:
九、复试地点
中航工业第一飞机研究院300#楼D301会议室
十、录取
复试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和计划,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结合思想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创新能力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拟录取人员。
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
201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