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解放军

装甲兵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一、调剂对象

 部队在职干部

二、调剂条件

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分数线(以2014年教育部公布的复试线基本要求为准);

2. 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 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时间先后及申请人基本情况,择优确定调剂资格,额满为止;

4. 满足教育部、军队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三、调剂专业

类别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调剂对象

 

080800电气工程

部队在职干部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2600兵器科学与技术

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10900军事装备学

专业学位

085204材料工程

085206动力工程

085207电气工程

085210控制工程

085211计算机技术

085225兵器工程

085234车辆工程

 

四、调剂程序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的调剂功能中填报调剂至我院的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2.研招办对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初试成绩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接到复试电话通知后应尽快与研招办取得联系,进一步履行调剂手续(复试时,军队在职干部须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证明)。

4.经复试合格的考生,研招办将发“待录取通知书”。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录取的考生,研招办将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向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取考生相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1.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21号院研招办(邮编100072)

联系电话:010-66718958,66717349;传真电话:010-66717140;

联 系 人:刘老师,耿老师

2. 其他信息参见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  2015年具体调剂条件以总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