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学校简介:
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之一。2003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原包头医学院、原包头钢铁学院和原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12月,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原包头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以下简称包头医学院)。 学院从1980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现有4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40多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风湿免疫病学、心血管内科学为自治区教育系统重点学科,药理学和生理学为自治区教育系统重点培育学科,肾脏内科学、消化内科学为自治区卫生系统临床医学领先学科,神经外科学、风湿病与自体免疫病学和急诊急救医学为自治区卫生系统临床医学重点学科,人体解剖学实验室、医学生物化学实验室和营养学实验室为自治区卫生系统基础学和预防医学重点实验室。
二、调剂政策
1、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而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调剂的考生原则上是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三本院校毕业生暂不作调剂)且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必须能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如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425分)。
(2)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各专业,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的往届生获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可优先考虑。
2、达到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拟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我校各学科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
单科(英语、政治) |
单科(专业) |
总分 |
法学 |
39 |
59 |
290 |
理学 |
33 |
50 |
265 |
史学 |
39 |
59 |
290 |
医学 |
36 |
108 |
275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 |
30 |
45 |
245 |
3、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仅限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达斡尔族,且人事档案和户口必须在内蒙古地区,而且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必须属于B区。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而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需签订定向或委培合同,毕业后需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
4、研究生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为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公益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内蒙古自治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内蒙古自治区设立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凡调剂到我校的研究生(没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均可享受国家研究生助学金(8000元/年)。
(5)研究生学校奖学金:我校拟设立有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三、我校拟调剂的专业
临床医学(科学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植物学、生理学、发育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史。
四、调剂程序
1、确定是否调剂
在分数线公布后,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统计每个招生专业生源的余缺情况确定拟调剂专业和调剂生源数,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可根据不同专业的缺额数(即时更新)确定是否调剂到我校(我校在调剂系统中的名称是内蒙古科技大学)。调剂系统开通时间3月18日—4月30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及时查看我校的复试通知,并做确认回复。
2、填写《包头医学院2015年研究生调剂志愿表》
为保障我院招生工作的正常进行,凡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经我办同意后必须填写《包头医学院2015年研究生调剂志愿表》一式一份交到或传真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然后在3月18日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在调剂系统中提交调剂信息,否则我校在调剂系统中不予同意复试。
3、缴费
经我校研招办同意复试的考生自行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先录入本人自然信息和调剂信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复试,无论复试成绩是否合格,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4、复试名单的确定
我招生办收到考生的《包头医学院2015年研究生调剂志愿表》后并在国家研究生调剂系统中点击同意复试后,按照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的缴费成功的调剂考生名单确定复试名单并公布。
5、参加复试
请成功办理了调剂手续并缴纳复试费成功的考生随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的招生信息栏的通知,按时参加复试,如因自己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拟录取:复试合格考生我办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调剂系统点击拟录取,考生点击同意后即确定为我校拟录取考生。
五、调剂时间:2013年3月12日—4月30日
六、其他:
学校代码:10127
联系部门: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行政办公楼510)
联系电话:0472-7167926 传 真:0472-7167831 联系人:赵老师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北31号 邮 编:014060
附:《包头医学院2015年研究生调剂志愿表》
研究生学院
2015年3月12日
包头医学院2015年研究生调剂志愿表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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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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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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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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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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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报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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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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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英语成绩 |
四级: |
是否有执业医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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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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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剂我校的院系或医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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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剂专业名称或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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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本人自愿调剂到包头医学院参加2015年研究生复试,我已阅读《包头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同意本调剂办法的各项要求,并及时查看学校研究生学院网页的相关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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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