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工程大学关于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根据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校拟接收40名应届国防生,10名“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我校2015年军人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为军队建设长期服务的思想牢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3.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4.国防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获得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批准并出具书面证明。
5.“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毕业专业为理学、工学的男生(申请免试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证明材料
1.《推荐免试攻读空军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登录http://www.afeu.cn:8081/下载)2份;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限1500字以内)各1份;
3.推荐院校(驻推荐院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出具的政治资格审查证明和同意推荐的介绍信原件;
4.本科在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5.个人相关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6.“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生还需要当年参加高考省级招办录取底册复印件(盖学校公章)。
三、推免程序
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于10月8日前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向我校提出申请并邮寄上述证明材料(未邮寄的来校复试时补交);
2.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并做好来校复试准备工作;
3.推免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含政审、体检、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参见申请学科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上通知;
4.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信息发出24小时内进行确认;
5.待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完成后,我校向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2015年硕士生复试。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拟录取阶段严重违反所在院校管理规定的;
(4)体检不合格的。
3.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29-84786148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东路甲一号空军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