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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为特色,以经济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主干,经、管、理、工、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公办普通高等院校。1980年建校,先后隶属于国家物资总局、物资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10月划归北京市管理。 北京物资学院位于北京通州国际新城核心区域,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宜人,校园占地近600亩,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齐全。学校设有11个院系,有26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尤其在物流、期货和采购等专业方向上具有突出的发展优势。学校现有教职工近700人,其中专任教师39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4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80%。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近8000人。几十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流通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尤其在物流、证券期货等行业中,毕业生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学校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在流通现代化研究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学校现已建成6个科技创新平台、8个科研基地,组建36个科研创新团队。学校建有流通经济研究所、农业与食品物流研究所、区域经济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物流统计研究所、电子商务研究所、期货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近三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8项,省部级课题90余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286部,发表学术论文2785篇,其中三大检索论文210篇;获国家授权专利218项。另外,北京物资学院还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32 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二、我校研究生教育概况

我校自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立足于京津和华北地区,面向流通经济领域培养高级研究人才。经过近30年的发展,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我校学科建设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并在流通经济领域当中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我校一直着力加强研究生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批成绩卓著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在流通经济学和物流管理领域的科研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办学特色。此外,为了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研究生部近年来特别聘请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经贸委经济研究中心、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和研究机构的高级专家和学者担任兼职导师。

目前我校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共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下设2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我校还拥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2个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类别。学校拥有2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产业经济学。

 

    北京物资学院秉承“厚德博学、笃行日新”的校训,立足于流通经济领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正努力建设首都乃至全国的高素质的社会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朝着建设高水平特色型大学的目标阔步前进。

  三、招生录取条件

(一)招生对象

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与本科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拿到本科毕业证书后才能以本科毕业生资格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招生条件

1.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者报考研究生需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 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免试生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考物流工程硕士条件

报考物流工程硕士研究生条件与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条件相同.

3.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

  (2)同等学力的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及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三)报考流程

  考生报考前,应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查阅“2015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作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31。请选择北京物资学院作为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37。具体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外埠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当地设立的报名点现场确认。

3. 我校只接收统考考生(含推荐免试生),不接收单考考生。

4. 报名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5. 报名时间及方式按国家统一规定,报名地点由各省市招办指定。

  (四)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硕士点接收推免生,欢迎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报考。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部网页“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办法”。

三、初试和复试

1.初试与复试日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2.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一志愿考生初试合格者按我校网上复试安排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可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课、英语口语和听力、面试及体格检查表等。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于入学时补交)。

3.调剂生复试遵照复试方案执行,调剂考生需服从学校学科专业需求,培养方式由学校确定。

四、报考的相关规定

  1.报考费用: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含复试费)。

  2.学习期限: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二年半;工商管理(MBA)学制二年。学习期满,按国家规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3.录    取: 统考考生录取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录取标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五、学费标准

 1.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文件,我校自 2014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开始全面收费,2015年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在校期间学费共计 16000 元,其中第一、第二学年每年 6400 元,第三学年 3200 元。

 2.工程硕士学费标准

   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与学术型硕士相同。

 3.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费共计 5 万元,每生每年 25000 元。

六、学费标准及奖学金和助学体系。

(一)学费标准

1.奖学制度

(1)国家奖学金:每年约15个名额,每生2万元。

(2)新生奖学金:覆盖范围为100%,依据初试、复试成绩和报考志愿,分为两等: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3)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比例为75%,设为三等:

               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8000元。

               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25%,奖励金额为6500元。

               三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40%,奖励金额为5000元。

(4)其它奖励:  学校还设有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社会实践工作优秀个人等奖励,奖励金额在500-2000元。

 2.助学制度

  (1)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每月发放700元。

  (2)“三助”制度:学校实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制度,可获得生活补助 300—800元/月。

  (3)科研补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经核准可给予报销,并根据论文级别发放科研补助。

七、几点说明

  1.2015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拟定为297人,待教育部2015年招生计划下达后,若有调整,我们将及时更新。

  2.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由学校指定。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149

联系电话:010-89534461 高老师

           010-89534287 党老师 

           010-89534020 陈老师

电子邮箱:bwuyj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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