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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推荐免试生章程

 

一、   招录学科及类型

我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备工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建筑学一级学科点;按教育部规定只招录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忠诚企业、积极贡献自己智慧和能力的职业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   推荐免试生人选基本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免试推荐免试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按当年研究生招录推荐免试生有关要求,推荐的建筑学或城市规划学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四、   提交资料要求

1.  填写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发至院研招办电子邮箱;(参见硕士生招录规则)

2.  按国家教育部和推荐院校规定,提交齐备的推荐材料及表格;

3.  个人简历(附6寸个人近期立姿全身照片);

4.  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专业竞赛及获奖学金情况的证明;

5.  个人作品集,包括课程作业、业务实践设计、写生素描绘画;

6.  本校专业老师推荐信;

五、   时间要求

1.  按当年招生公告规定时间送达(邮寄)以上资料至我院人力资源部;(参见硕士生招录规则)

2.  按当年招生公告规定时间在我院进行推免生复试考核;

六、   复试办法

1.  由导师组成的复试考核组,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拟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负责对考生的复试;

2.  复试内容包括:(1)建筑设计快题考试(6小时);(2)专业基础综合面试;(3)外语面试;

3.  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通过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

七、   我院招生信息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

 

   联系电话:010-88328059/8062

联系人:刘玉           E-mail: liuy292@ cadg.cn

联系人:沈博恒          E-mail:shenbh@cad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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