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重庆市 主管部门:解放军

关于2009年研究生招生政策调整的紧急通知

各考生:

根据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87号通知精神,2009年军队院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较以前有部分重要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师以下作战部队干部报考统招研究生,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营、连主官必须任现职满1年;报考军事学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11****的学科)硕士研究生,应在部队相应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

二、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军队院校应届生和应届国防生,不再批准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必须分配到部队工作满3年后方可报考。(我院军队应届生的培养目标为后勤工程技术和管理军官,因此不受此限制)

三、从2009年开始,部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由师(旅、团)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报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备案。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军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凡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单位不得核发准考证(在复试阶段,我院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不按规定报考的,即使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要求,也不得录取。

四、2009年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总计划数为125人,其中计划内招生数100人,自筹经费招生数25人。博士研究生总计划数为36人,其中计划内招生数30人,自筹经费招生数6人。

五、2009年我院招收地方应届本科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入伍计划数为7人(男生6名,女生1名),且仅限报考工学专业。

当前,正值研究生网上报名阶段,请各考生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报考。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如不符合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请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后勤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