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2008年北京舞蹈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舞蹈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与考试即将开始。凡拟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2008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二、网上报名:报考2008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信息日期:200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北京舞蹈学院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支付报考费
经教育部批准,2008年硕士生网上报名过程中,实施考生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凡选择北京市报考点的考生,均应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北京舞蹈学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市研招办“网报公告”的有关内容。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5)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重新注册、报名、交费。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包括9月17日——9月23日网上预报名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和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考生资格审查
11月10日-14日 报名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点北京舞蹈学院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像。
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将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注意事项:
报名成功后,须牢记报名号。考生可以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一经确认提交,则不得更改。
报名考生(预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07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报考点北京舞蹈学院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
200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