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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我校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

全日制:020100理论经济学、020200应用经济学、030700中共党史党建学 120200工商管理学、015100应用伦理学、025500保险硕士、035101法律(非法学)-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035102 法律(法学)-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

非全日制: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目录、缺额及接收条件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附件1)。

二、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比例根据申请调剂考生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200%

    三、调剂程序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二)调剂申请时间

489:00—499:00

重要提醒:一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我校一个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申请调剂多个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的,以系统中提交调剂志愿时间最晚的志愿为有效志愿。

(三)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四)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告。

(五)复试时间

411-12日,具体安排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调剂复试时间安排表》(后续公告)。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准备

(一)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

(二)调剂考生须访问学校网站研究招生信息栏,查看《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以下简称《复试须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三)调剂考生应下载《复试通知书》(下载地址:https://gs1.swupl.edu.cn/yjszs/fstz/),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复试材料准备。

(四)调剂考生应按《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调剂复试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报到、面试和专业课笔试。

五、复试考核内容

学科(专业)

复试考核内容

分值

理论经济学

专业课笔试:经济思想史

150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150

应用经济学

专业课笔试:经济学原理

150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150

中共党史党建学

专业课笔试:中国近代史、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及党内法规建设

150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150

工商管理学

专业课笔试:现代企业管理

150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150

应用伦理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150

保险硕士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150

法律(非法学)-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150

法律(法学)-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

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

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100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150

注:复试主要内容及方式,请考生详细阅读《复试录取办法》。

    六、复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学术学位类的复试总成绩是指专业课考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试150分、面试150分。

(二)专业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1.专业学位(不含工商管理MBA)的复试总成绩是指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50分。

2.工商管理MBA的复试总成绩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2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分、面试15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分值 

(二)专业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

八、录取规则

(一)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方向、学习形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仍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序;复试专业课考试成绩仍相同,按照初试专业课总成绩排序(500分满分的考生,专业课总成绩为科目三、科目四成绩之和;300分满分的考生,专业课总成绩为科目一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仍相同,按照初试外语(科目二)成绩排序。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工商管理MBA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示

我校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及其他调剂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统一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告信息为准。

十、监督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电话:023-67258879(纪检监察室);18323466292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

电子邮箱:xnzfyzb@swupl.edu.cn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