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一志愿复试拟录取情况,现将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只接收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语种的考生。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接收调剂方向
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预调剂计划 |
52 | 音乐教育 | 非全日制 | 1 |
备注:考生在填报时需在备注栏注明主副项,并注明乐器种类。如主项:钢琴,附项:声乐。
三、调剂差额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不高于1:3执行。
四、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
我校拟于4月8日8点-20点开放调剂系统,请有意调剂的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相关通知。
五、调剂复试时间
拟定于2024年4月10日进行,考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后续通知公告。
请有意向调剂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审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及时关注交通信息。审核材料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学生证注册不完整需提供由考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教育部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原件。
对复试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所有考生均须填写《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在职人员在“审核意见”一栏中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要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的公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考生要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应届生要盖培养单位学工部门的公章。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5.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调剂流程
我校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一)发布调剂信息
我校在调剂系统和浙江音乐学院官网发布各研究方向调剂招生计划数和系统开放时间等信息。
(二)考生填报志愿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志愿,等待我校受理意见,也可改填其他高校志愿。
我校各专业按报考研究方向开展复试,由于各研究方向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等环节在同一时间进行,调剂考生同一批次只能报考我校同一专业下的一个研究方向。
(三)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根据调入专业(研究方向)调剂指标和差额比例,按照同一批次合格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参加复试
调剂考生按照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和要求参加复试。
(五)调剂待录取
学校将根据录取原则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3.复试成绩(100分)=专业主课成绩(100分)×8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00分)×5%,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凡复试中专业主课、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即使是初试全部科目均上线的考生,也不能进入录取程序。
八、其他
1.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要求请查阅3月26日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要求相同。
2.如有意愿调剂我校的符合条件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报名,书面、传真、电话、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均不接受。
3.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后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各种奖助学金、不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不安排住宿,按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4.我校本年度专项计划额度已满,不接受专项计划调剂。
5.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调剂事宜,招生信息以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非官方网站信息,无论看起来多么真实,都请不要相信。
6.全体考生务必准时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如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异常情况请务必第一时间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7.以上调剂方案如与教育部相关要求不符,以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为准。
8.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71-89808076
(工作日,8:00-11:30,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