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以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领域或方向),可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我校2024年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相关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考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遴选规则,如:初试成绩、英语水平、司法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荣誉奖项等,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