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206所)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规范我单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依据教育部、陕西省《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建立不拘一格地选拔优秀人才的考评机制。
贯彻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保证复试工作组织健全,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复试原则
1.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全面提高选拔培养质量。
2.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生源结构。
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强化监督约束体制,保证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复试的目的
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专业兴趣和素养,满足我所研究生培养的要求。
四、复试方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视疫情形势合理布局。
五、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0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六、调剂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调剂办法、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2.普通全日制(即学制4年)工学、理学学科门类本科毕业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对抗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磁场与无线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类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我所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相同。
3、接收调剂考生一律通过调剂系统平台进行。
七、复试的组织
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八、复试办法及内容
1.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分为综合面试。
3.复试综合成绩构成为: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50%;
4.录取按照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九、体检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其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体检医院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3.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管理
1.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过程。
2.设立督察组,监督复试全过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实行复试全过程信息公布制度。对复试办法、调剂办法、复试各环节的考核结果等内容及时公布,告知考生;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