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上线拟录取情况,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学校总体调剂工作的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准,各学院具体调剂时间以各学院调剂复试公告为准。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各学院须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一)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教育背景。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我校各学院确定的调入学科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对申请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学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受报考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六)学校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
(七)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即临床医学〔1051〕、中医〔1057〕)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调剂工作要求:
学校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和学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页发布接受可接受调剂专业及缺额。不开展预调剂和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调剂要求。任何非“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渠道调剂信息填报及发布均为无效调剂信息,学校不为此类信息给带来的考生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各学院加强与考生确认沟通,各学院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二)调剂流程:
对有调剂意向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认真阅读《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确认报考条件是否达到调剂学院对专业招生条件。
符合招生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调剂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将在志愿填报截止后24小时内,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根据申请同一调剂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名单,对达到调剂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在调剂生源充足情况下,学校将按不低于120%调剂报考考生人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4个小时内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学院将对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考生,并在电子邮件中规定时间进行信息确认,请各位考生在调剂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
考生复试完成后,学院将对复试合格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并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信息,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后4个小时内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信息,同时学院将对未进行待录取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考生,并在邮件中规定时间进行信息确认,请各位考生在调剂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如确无法联系到考生进行待录取信息确认,学院将及时递补待录取资格考生。
在各学院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将不再进行复试。
(三)接收调剂生规则:
1、一志愿生源不足额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在统考科目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下列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具体确定顺序考生以各学院调剂要求为准):
A、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B、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C、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D、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四)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实施办法
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调剂志愿进行复试。复试由接收调剂学院组织完成,内容为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具体实施细则及流程参照我校《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各学院2024年调剂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计算公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0.7+复试总成绩折算百分制×0.3
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根据调剂考生总成绩排序,各学院按公布的复试调剂录取办法中缺额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在遵守学校调剂工作办法的前提下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调剂复试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应准确了解学院调剂复试流程。
四、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统一指导下实施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十二校区第一教学楼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786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