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研究生院 自划线

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部分院系招生专业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北京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

一、北京大学接收调剂生基本要求

1.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大学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调入专业在北京大学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3.考生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所有调剂考生还应满足调入专业规定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达到北京大学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并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条件的,可以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调剂到普通计划复试。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对满足院系调剂要求的全日制考生,在符合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申请向生源不足的非全日制专业调剂。

三、调剂工作具体安排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4月8日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我校同步启动调剂工作。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相关院系网站的发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细则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和北京大学规定,以及本院系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详细说明接收调剂的具体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医学部相关专业调剂工作细则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网站招生相关栏目。

接收调剂生的相关院系在调剂报名截止后,根据计划余额、调剂报名等情况,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有关调剂相关政策要求,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及时公布(公布信息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

所有调剂复试考生须按照招生院系调剂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大学校本部考生申请跨院系调剂,还须在北大研招网平台上缴纳复试费(需先填写调剂信息)。

所有调剂复试考生(报考信息中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任意一项与拟录取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相互调剂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调剂平台完成相关操作。

调剂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由招生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