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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细则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通知》(青招委办20246《青海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调剂时间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将于202448日开通,我校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我校首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4815:00498:00,共17小时。

二、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https://yjsy.qhmu.edu.cn/info/1006/2359.htm)中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一致的考生。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

1201英语一、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2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自命题数学与统考数学类科目不可视为相同。

优先调剂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

4.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体育学、体育硕士专业,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执行。

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凡调剂至我校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复试时均须提供在职证明,拟录取后需提供定向培养协议。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已完成,不开展调剂工作。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9.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

三、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发布调剂缺额,并开放调剂系统,同步在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调剂信息。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招生学院查看考生情况,核对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是否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是否相同相近、初试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要求、其他学术条件是否符合学院制定的学术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研招办(研究生院)再次审核。考生资格遴选优先原则为:

1)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属同一一级学科(或同一专业类别);

3)考生第一志愿与调入专业分属不同一级学科或不同学科门类的,按调剂公告中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清单执行。

4)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5在以上同一优先级内,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和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优先调剂;专业课初试成绩优异、通过CET-4及以上、取得相关职(执)业资格或科研成绩突出者优先调剂。

3.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发送复试通知的考生数,不低于调剂缺额的150%,合格生源不足150%的,按实际合格生源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工作。

4.生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24小时后,仍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调剂志愿自动解锁,可填报其他学校。

5.考生根据学院安排参加调剂复试。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成绩,并择优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6小时内(不包括夜间22:00至次日8:00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具体工作按照《青海民族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yjsy.qhmu.edu.cn/info/1006/2361.htm)及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https://yjsy.qhmu.edu.cn/info/1006/2364.htm)执行。

五、有关说明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我校研招办(研究生院)统一管理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我校研招办(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充分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并将按要求开展信息发布工作。

4.遴选调剂考生时,我校各招生学院不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不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我校将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交通工具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17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

六、咨询与监督方式

1.校研究生院0971-8237294

2.校纪委0971-8804617

3.咨询及申诉邮箱:yz10748@126.com

4.各学院咨询方式

各学院咨询方式

招生学院

联系电话

藏学院

0971-8802006

经济与管理学院

0971-8126181

法学院

0971-8804644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971-880165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971-8804651

艺术学院

13071129685

1669704266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971-8801256

教师教育学院

0971-6288701

体育学院

13086276276

1779701438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971-5508913

外国语学院

0971-8802891

数学与统计学院

0971-8804650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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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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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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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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