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基本要求
(一)2024年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相同学科门类的同一或相近专业(学术型硕士之间调剂须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专业型硕士之间调剂也须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学术型硕士调剂专业型硕士须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各单位须在公布复试分数线前提出拟接收调剂专业的一志愿专业要求,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相近。
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可不作此要求;音体美等艺术类专业,外语具体要求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6.拟调入设有统考数学考试科目专业的考生,其初试科目须包含数学,并实行就高原则;统考科目含英语一或英语二的考生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二)教育学、医学、农学门类考生,由二级招生单位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同意,第(一)条3、6款可适当从宽掌握。
(三)对可跨门类授予学位的专业,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所属学科门类的调剂基本要求开展调剂工作,录检时以专业代码为准进行分数检查。
(四)特殊情况的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4.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7”或“8”),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外,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专业名称相同)所属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专业可进行相互调剂。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六)不得调剂的情况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调剂生。
(七)专业学位生源不足,可从对应的学术型生源中调剂,调剂程序和要求与学术型相同,但专业学位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型录取。
(八)不接收普通计划的考生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二级招生单位专业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具体学术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与工作要求
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具体工作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一)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先进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本单位各专业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后,再根据生源余缺情况,向研究生院提出2024年调剂申请(含调剂数量、具体调剂要求等),并提交具体的调剂实施细则。
(二)待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各二级招生单位将具体调剂实施细则(应包括计划余额信息、接受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等内容)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与官方网站提前向社会精准公布。严禁各二级招生单位和个人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结束时间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生源填报情况进行调整。
(四)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五)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要规范制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在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要坚持公平,择优调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当严格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入。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六)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及时在研招网上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根据本办法及公布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应尽快给出受理意见,确定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同时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七)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将拟录取调剂生名单报学校研招办。
(八)从其他学校调剂到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各二级招生单位不需要其提供调剂表、报考信息表、寄送初试试卷。
(九)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要以考生为本,加强对调剂考生的服务工作,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充分利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