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
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目录、缺额(预计招收人数)及接收条件见原文附件。
二、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预计4月8日0点开通),请考生通过各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查阅各专业接收调剂申请时间。法学学术型各专业接收调剂申请注意事项请见《我校2024年法学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接收调剂申请的通知》。
三、招生学院遴选调剂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诚信情况等,在1-2个工作日内择优遴选出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
四、公布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遴选的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五、调剂复试安排
我校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拟于4月下旬前完成。各招生学院网站及研究生院网站将陆续发布各专业接收调剂申请的具体安排及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缴纳复试费、完成在线心理测评等事项,详见各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若为我校今年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且已缴纳过复试费,则无需再次缴费;若已完成心理测评,亦无需再次操作。有关复试的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避免重复录取,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上传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已被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传后,考生将被锁定,无法再填报调剂志愿,我校不予解锁。
2.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且被拟录取的,录取时我校将统一修改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应按后续通知要求通过我校硕士招生平台采集定向就业单位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3.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研究方向)。
4.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在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其他学校且被拟录取,我校将无法录取,超过规定时间,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已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解锁。
6.我校各学院将在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再遴选调剂复试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调剂复试资格。
7.除附件中公布的接收调剂的专业外,我校将根据复试录取情况,陆续发布需要接收调剂的其它专业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8.按规定可享受初试加分等政策的考生,请根据我校《关于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考生提交材料的通知》的要求,务必于相关专业接收调剂报名结束前,将材料提交至招生学院邮箱并电话联系相关学院负责人进行确认,各招生学院邮箱及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七、招生声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我校纪委全程监督。
我校未与任何机构、公司或个人开展合作招生工作,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以免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
八、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监督电话:010-58908070。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九、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4年4月1日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考生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
一、法学专业(学术学位)
我校法学学术型各专业接收调剂基本条件为:
1.初试报考法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
2.初试成绩达到:政治60分、外语60分、业务课单科90分、总分365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3.初试报考我校考生优先调剂。
考生除满足上述调剂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各专业设置的以下接收调剂条件和要求。
学院 | 专业 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缺额 (暂定) | 接收调剂条件 |
人文学院 | 030101 | 法学理论 | 1 | 考生须满足我校法学学术型专业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
0301J1 | 法治文化 | 1 | ||
人权研究院 | 0301Z1 | 人权法学 | 2 | 考生须满足我校法学学术型专业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
纪检监察学院 | 030106 | 诉讼法学 | 3 | 1.考生须满足我校法学学术型专业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初试报考我校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的考生优先。 |
二、法学以外其它专业(学术学位)
学院 | 专业 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缺额 (暂定) | 接收调剂条件 | |
商学院 | 020103 | 经济史 | 1 | 1.初试报考经济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2”),且初试业务课一考数学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政治47分、外语47分、业务课单科71分、总分338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020105 | 世界经济 | 3 | |||
020204 | 金融学 | 1 | |||
0202Z1 | 商业大数据分析 | 1 | |||
120201 | 会计学 | 3 | 1.初试报考管理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2”),且初试业务课一考数学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政治49分、外语49分、业务课单科74分、总分347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120202 | 企业管理 | 1 | |||
1202Z1 | 法商管理 | 1 | |||
人文学院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2 | 1.初试报考哲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1”)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政治50分、外语50分、业务课单科90分、总分345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010103 | 外国哲学 | 2 | |||
010104 | 逻辑学 | 2 | |||
010107 | 宗教学 | 3 | |||
060200 | 中国史 | 中国 古代史 | 2 | 1.初试报考中国史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602”)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政治49分、外语49分、业务课单科180分、总分345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历史 文献学 | 3 |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2 | 1.初试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02”,语种须一致)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单科83分、总分365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050203 | 法语语言文学 | 3 |
三、专业学位
学院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 方式 | 缺额 (暂定) | 接收调剂条件 |
商学院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2 | 1.初试报考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2”)的考生。 2.考生初试业务课一应考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为396)或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 3.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政治47分、外语47分、业务课单科71分、总分338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025400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5 | ||
125100 | 工商管理 | 非全日制 | 249 | 1.初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初试成绩符合调出专业A类国家线、符合工商管理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管理综合78分、外语39分、总分162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人文学院 | 045300 | 国际中文教育 | 全日制 | 4 | 1.初试报考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300”)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政治51分、外语51分、业务课单科90分、总分350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社会学院 | 045400 | 应用心理 | 非全日制 | 19 | 1.初试报考心理学学术型各专业或应用心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02”或专业代码为“045400”)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政治51分、外语51分、业务课单科153分、总分350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调剂说明:
一、我校不接收报考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调剂我校(包括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考生士兵计划)。
二、除以上接收调剂条件外,申请调剂考生还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三、以上国家线均指A类考生国家线。
四、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的学费、学制、奖学金、食宿等相关说明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根据我校《关于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考生提交材料的通知》的要求,务必于相关专业接收调剂报名结束前,将材料提交至招生学院邮箱并电话联系相关学院负责人进行确认。
六、接收调剂条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