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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要求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可以接收调剂复试,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三至二至一逆向调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调剂,须满足上述123之条件。非全日制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各单位确定接受考生调剂的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在各单位网站公示。

(二)调剂遴选规则

1.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2.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规范制定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遴选规则涉及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确保科学性。

(三)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由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明确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具体时间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

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3.各单位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各单位分管院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6.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7.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没有及时确认的考生,各单位要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