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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以下调剂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招生调剂工作的统一管理与组织实施。

三、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我院招生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四、工作程序

1、我院接收调剂的考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确认。

2、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

3、对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坚决杜绝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前,想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可将调剂申请信息通过邮件发送到我院研招办,邮件主题写明:(姓名-本科学校名-总分-申请调剂专业)。

5、时间安排: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我院于3月下旬、4月上旬接收调剂申请,复试通知将会通过电话、研招网和电子邮箱通知考生,4月中上旬复试。

五、复试办法

1、学生凭复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试材料,参加复试。超过规定时间,不能复试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复试时,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研究生管理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复试顺序。

4、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英语口语等方面。复试方式为口试,考核小组成员以提问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查,复试时间每人20分钟左右。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50%。

5、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50%的权重相加。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一级学科内统一录取。复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咨询与监督

   招生单位代码:83502   

 

   咨询联系电话:021-52808867  

   咨询邮箱:srici_hr@163.com

 

监督电话:021-52804345

七、其他

本调剂工作办法由上海化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化工研究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4年03月18日